根據項目建設需要,安徽鹽業(yè)銀華投資有限公司擬對徽鹽.湖公館項目主樓亮化工程施工進行公開詢價活動,現將有關詢價情況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況
本項目為六安徽鹽·湖公館項目,坐落于六安光明東路與新河西路交口西南角,共規(guī)劃總用地47484平方、總建筑面積約162966平方、地下(地下含人防工程約30030平方、地上132936平方)、高層住宅為剪力墻結構,低層為框架結構。其中3#、5#、7#、8#、9#、 10# 、11#樓為高層,1# 、2#、 4# (物業(yè)、會所)、 12#樓為低層,6#樓(保障房)為11層。具體詳見圖紙。
二、詢價內容
本次詢價內容:六安徽鹽.湖公館項目主樓亮化工程施工。包括亮化工程圖紙優(yōu)化、施工、安全文明、驗收、利潤、管理費、稅金等所有費用。
三、參加單位資格要求:
1、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yè)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企業(yè)業(yè)績:企業(yè)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接過類似項目工程業(yè)績工程質量合格;(業(yè)績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提供復印件,原件備查。下同);
4、擬派項目經理:具備機電工程工程專業(yè)二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證件。提供往前追溯一年的參加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和繳納明細;
5、所投燈具生產企業(yè)必須具備ISO9000認證。
四、報價說明
1、報價人根據詢價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報價,報價書中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及工程量與詢價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及工程量保持一致,否則作為廢標處理。報價人對詢價文件如有疑異,需在2016年5月9日前提出。
2、本工程控制價:90萬元,超過控制價金額的報價做為廢標處理。
3、施工工期要求:本工程分二期實施,1-7#為一期,8-12#樓為二期,每期20個日歷日。
4、參選單位必須承諾:未經詢價方許可,不得將項目轉包或分包給其他單位,一經發(fā)現將立即終止合同,并賠償由此造成詢價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5、成交原則:我公司將組成詢價小組,在滿足工程采購需求與圖紙設計要求,工程質量和服務相等的前提下,由詢價小組根據參選單位提供的的報價、施工期限、質量標準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定,合理有效低價的原則確定合作單位。
6、參選單位報價一經認可,即為簽約的合同價。一經做出報價,有效期內不可撤回。
7、與參選單位擬簽訂的合同主要條款
7.1、招選人與合作單位應根據本詢價函的規(guī)定,簽訂正式合同。
7.2、合同價款:合同總價,綜合單價,結算時價格不予調整。
7.3、付款方式:每期工程竣工驗收后支付每期合同價款的70%,結算審計后支付至結算價的95%,余款5%作為質保金,待質保期滿無質量問題一次性支付(無息)。每次支付需提供等額有效增值稅發(fā)票,如不能提供增值稅發(fā)票,詢價人有權扣除詢價人因此多交的稅款。
7.4、結算方式:設計變更、簽證清單報價沒有的參照安徽省2005清單計價規(guī)范下浮20%計取
8、中選方施工用水、電按實際使用計量,費用由中選方承擔,工程實施中如有對樓體損壞,應免費維修。
9、投標報價包含亮化設計費8000元,不再單獨列項,由中標單位支付給設計單位。
10、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10.1、供應商所使用的工程原材料應符合國家技術規(guī)范和質量檢測標準,材料設備使用前需向詢價單位提供合格的材料出廠合格證、出廠檢測報告及進場復試報告等資料。
10.2、質保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年。
10.3、報價人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售后服務承諾。
五、材料要求:
1、本次招標所有材料均由中標人自行采購。
2、實際效果要求與設計方案、效果圖一致。
3、燈具品牌采用愛克萊特、品正、歐曼、真本,芯片品牌為CREE,燈具芯片必須采用原廠封裝。
六、報價截止時間和資料
1、報價截止時間: 2016年5月11日 17:00(北京時間);
2、報價資料:
①單位介紹信或法人委托書;
②被授權人身份證明;
③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等;
④擬派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業(yè)績證明材料、社保證明和繳納明細等;
⑤企業(yè)類似項目業(yè)績證明材料。
⑥報價清單
以上資料密封裝訂成冊,提供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套。
七、聯系方式
招選單位:安徽鹽業(yè)銀華投資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光明東路與新河西路交口徽鹽湖公館營銷中心成本合約部
電 話:0564-3630952
傳 真:0564-3630937
注: 附件較大,請電話聯系后傳遞
安徽鹽業(yè)銀華投資有限公司
2016年5月6日